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2023 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人组文〔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招硕引博”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A32 A33 A34 A35 A38 A39
二、考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4日9:00-11:30 14:30-16:00
2.复审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勤政楼2楼201办公室(市内公交3路、7路可达)
3.材料清单
(1)《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材料和个人承诺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前期审核阶段已按要求寄出材料为原件的,现场资格复审无需再出具该材料原件;前期要求寄出材料为复印件的,现场资格复审仍需按要求提供原件。
(2)不按要求提供复审资料、无法提供资格复审资料或有考生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硕引博”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阶梯教室一楼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笔试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综合能力知识和专业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注意事项
(1)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2)关于岗位参加考试者不满3人的情况说明。该岗位符合开考条件,但因考生弃考,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比例为1:2的,可继续开考;比例为1:1的,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3年4月26日上午09:0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阶梯教室一楼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时间每人12分钟。
4.面试名单确定
4月25日下午笔试成绩将在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第三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5.注意事项
(1)考生需着正装,提前30分钟到场,考生在面试开考前(上午8:45)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3)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可继续开考;比例大于1:1形成竞争择优的,按面试实际成绩计入总成绩;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得低于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全场面试成绩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学校党委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附件:2023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招硕引博”资格复审汇总表.xls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