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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团委

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

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校团委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以各系部团总支为责任主体,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毕业生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系部团总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系部团总支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系部团总支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系部团总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系部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系部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行动起来,发起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2.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9月10日前,以系部团总支为责任主体,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团组织关系转入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后,由所在团组织负责掌握其后续就业去向,并进一步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系部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级团组织基础团建工作水平的一次检验。

2.要明确责任。各系部团总支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系部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保质保量完成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

3.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毕业生“学社衔接”为团中央自上而下的重点工作,校团委将2019届毕业生“学社衔接率”作为团总支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学社衔接率”=(本组织所有完成转接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成功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本组织所有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已退回的组织外申请转入本组织的非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数)

注:

(1)毕业后因未落实就业去向将团组织关系留在原就读系部的毕业学生团员视为未完成转接;

(2)未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的均视为待转接的非升学毕业学生团员,纳入分母统计。

附件:

1.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共青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委员会

2019年7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学社衔接”业务操作方法

从“毕业生团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转出团员,即为“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内“学社衔接”的组织关系转接共8种: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出国(因公出国/境),出国(境)学习研究,出国(因私出国/境),未就业,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管理员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下方有“学社衔接”业务指引,必须严格按照业务指引要求转入正确的团组织。业务提交成功后,审批人可以通过“操作中心”查看审批收到的所有消息,也可以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审批”菜单进行审批。

转出团总支发起:

(1)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菜单,点击“办理转出”。

操作步骤一

操作步骤二

  • 升学: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升学)、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 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
  • 出国(境)学习研究: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
  • 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 未就业:填写需转入的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选择转入原因(未就业)、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注意事项:

1.各级团组织在接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果有组织关系转接业务超过10天未审批,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会收到提示;如15天内不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当前节点审核通过,但是分配团支部需要自行操作,未分配团支部仍然视为业务未完成。

2.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管理员发起办理转出以及团员个人发起关系转接时,需要选择“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如果属于则选择“是”,再选择属于三者中的具体哪一个省(市),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将只显示该省(市)的数据。如果转入的组织不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则“转入组织(新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否”即可,最后在选择“转入组织”时可以搜索到全团(除北京/广东/福建)的组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