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八校”实质性整合和搬迁入园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现职教(集团)学校稳步发展、科学发展的一年,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咸文[2013]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全国一流、中部领先”的办学目标,组织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努力破解“三大难题”,积极推进“四项改革”,按照“五化”的办学思想,努力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一)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广大师生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信赖、无比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良好的作风是建好一支合格队伍的前提,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作风带校风、引教风、促学风,在学校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三)办学思路要有新突破。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用立业”的办学理念,形成“大办职教,办大职教”的思想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的共识。积极探索“技能为本”的办学模式,把培养“身心健康,技艺高强”的实用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要抓学校与社会的对接,坚定“服务就业”的办学方向。要跳出招生抓招生,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的稳定发展。
(四)事业发展有新进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师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竞进提质、扎实开局,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办学目标的顺利实施。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主要讲话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掌握精神实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凝聚学校发展合力,扎实推进办学目标的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党办,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各系部)
(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努力解决在一些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党性不纯、为政不廉、脱离群众、作风不实、学术风气不正等问题。(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系部)
(三)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演讲比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创作大赛;开展“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的网络文化和书信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学工处,责任单位:各系部)
(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根据《关于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和深化平安学校建设的意见》,推进我校“三防”建设。加强安全管理的督查、协调和指导,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和创新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校园网络化管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的维稳工作,确保我校政治稳定。(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系部)
(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促进我校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系部)
(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实施“双带头”工程,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加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按“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中下旬)。3月中旬学校党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3月中旬召开总支书记会议和全校“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动员大会,部署推动我校“学创”活动。
(二)推进实施(3月下旬至11月底)。根据上述各项活动具体安排,统筹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泽人(党委书记)、杨金焱(校长)
副组长:廖良政、潘志雄、刘昌明、陈林、樊斌、李毓红、刘旭川、庞旭刚、向斌
成 员:校务委员,各系部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房长安兼任。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学创”活动与推进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
(三)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学创”活动中的新经验,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网络、报纸等媒体的作用,集中选树一批好典型、宣传一批好经验、推广一批好做法。学院网站将开辟“学创”专栏,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推介工作,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