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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9号)以及《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鄂政法[2013]4号)精神,为缓解我市新增青年劳动者就业压力,调节劳动力供需矛盾,提高青年劳动者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我市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2016年5月16日,2016年度咸宁市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筹备会在我院拉开帷幕。

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对象为我市户籍的未能继续升学且有培训意愿及就业要求的城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的培训对象只能享受一次预备制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且当年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期间不得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通过开展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的就业前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从而进一步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调节劳动力供求,缓解其面临的就业压力。

本年度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为460人,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220人,应届初中毕业生240人。培训工种分为三个大类:

1、医护类:培训专业为护理业(120人),由护理系牵头负责。

2、理工类:培训专业为制造业(240人),由高中部牵头负责。

3、综合类:培训专业为电子通讯业(100人),由电子系牵头负责。

培训时间和方式上,每期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实行理论讲解与实操实训相结合办法,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其中,实操实训课时占比不低于60%。

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的全面启动,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职业培训工作体系,通过培养一支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后备军,使我市企业能够直接从社会招聘到符合自身需要的人才,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培训部朱从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