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欢迎你!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 计划通知 >> 正文
转发咸安区扶贫办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金申报流程及学籍证明模板
收录时间:21/09/2017  阅读次数:5742

各乡(镇、办、场、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工作,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收尾工作和2017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鄂政扶电〔2017〕4号)文件精神要求,请认真做好雨露计划申报工作,广泛宣传,让申报对象及时知晓政策,并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0日0时开始至11月20日24时止。

二、申报方式

一律通过手机APP“雨露百事通”进行申报(限安卓系统手机)。未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或未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期补助。

具体操作方法为:

第一步:下载软件。在智能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软件进行安装;

第二步: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邀请码为:JHLDHJ。(已注册用户如忘记密码,可用注册手机号码找回,或重新用新号码进行注册。)

第三步:填报信息。进入软件后,点击“补助申请”,选择“职业教育培训”选项,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交。

第四步:上传学籍证明。成功提交申请后,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当期学籍证明并保存。

(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71.htm。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注:可在微信中添加“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获得详细申报指南。

三、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下简称贫困户家庭)中有子女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户家庭。

四、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中、高职在校生),只要提供地方派出所出具的因学外迁证明材料,同等享受扶持政策。

㈡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㈢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通过“雨露百事通”APP进行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报期结束后,由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扶贫办进行审核、公示,通过后按标准发放补助金。

㈣非全日制函授,非全日制中、高职,本科及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培训机构就读生均不能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五、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中职升高职),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六、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分学期完成申报、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金。即春季学期1500元、秋季学期1500元。

七、审核公示

㈠系统审核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主要是将“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贫困户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进行审核。

㈡公示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主要是由贫困户家庭所在村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的补助对象进行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扶贫办核准并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现场要拍摄照片并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远景、近景各一张)。

㈢补助发放时间:2017年12月底。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特别提醒:咸安区贫困户有效打款账号为信用社(农商行)8101开头的粮食直补存折帐号;申报填写时注意,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八、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1.各乡(镇、办、场)、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本市外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的政策宣传、申报工作;

2.各中、高职院校负责具体本院校内宣传、学籍证明发放、申报工作;

3.对于上年度已经领取了"雨露计划"补助金的贫困学生,该乡(镇、办、场)扶贫工作落实到专人,打通每一位学生电话,提醒其及时申报,确保做到应补尽补、不落一户;

4.每个村要张贴申报公告,扩大政策知晓度。

    联系人:孟利     QQ:53098263    电话:8321002

    附件:《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

                   咸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2017年9月19日

说明:以上为咸安扶贫办提供,其他县市均可采纳此文件申报办法。

学籍证明下载链接:

学籍证明.doc

电话:0715-8897696

电话:0715-8897696

传真:0715-8897696

 

热点资讯
推荐资讯

扫描关注微信   扫描关注微搏   扫描关注云上咸宁   扫描关注咸宁日报
微信二维码   微搏二维码   云上咸宁   咸宁日报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版权所有,2012-2013,技术支持:0715-8897631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横温路职教园内(3路公交终点站) 办公电话:0715-8897696(行政办公室) 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3004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