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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扶贫办关于2018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金申报的通知
收录时间:03/04/2018  阅读次数:3285

前言:为了更好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精神,为全力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相关程序通知转发如下:

 

各位老师及精准扶贫户学生: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收尾工作和2018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鄂政扶电〔2018〕3号文件要求,为全力落实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18年春季学期:

2018年3月20日0时至2018年5月20日24时截止

(二)、2018年秋季学期:

2018年9月20日0时至2018月11日20日24时截止

注:所有申报学生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截止时间内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当期申报必须使用当期开具最新证明,即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学籍证明见附件,也可登陆湖北省扶贫办网站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二、申报方式

一律通过手机APP“雨露百事通”进行申报(限安卓系统手机)。未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或未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期补助。

具体操作方法为:

第一步:下载软件。在智能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软件进行安装;

第二步:注册用户。每个手机电话号码仅能注册申请一次,已申请提交的不能进行多次申请提交(已注册用户如忘记密码,可用注册手机号码找回,或重新用新号码进行注册。)

第三步:填报信息。进入软件后,点击“补助申请”,选择“职业教育培训”选项,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提交。

第四步:上传学籍证明。成功提交申请后,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加盖院校公章)的当期学籍证明并保存。

(学籍证明是指学生在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湖北省学籍证明下载地址:  http://www.hbfp.gov.cn/gyhd/xzzx/30871.htm。或登陆湖北省扶贫网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注:具体申报流程及方法可在“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我要申报”中获得;咸安区户籍学生申报咨询QQ群号:603208429。

三、受助对象及条件

受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象(含已脱贫,且未备案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对象)。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国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贫困家庭子女在籍学习(含实习期),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职学生,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户籍所在地,通过申报软件按按时进行分学期申报,通过审核、公示后予以分学期享受扶持政策。

(四)享受扶持政策的学生,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四、扶贫助学补助标准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
  五、审核时间

(一)系统审核时间:

2018年春季5月21日至2018年6月10日

2018年秋季11月2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比对,审核申请对象贫困资格和学生在校在籍信息。
    (二)公示公告时间:

2018年春季6月11日至2018年6月18日

2018年秋季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乡、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留存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区扶贫办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三)补助发放时间:

2018年春季2018年6月31日前

2018年秋季2018年12月31日前

六、工作要示

1.各乡(镇、办、场)、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本市外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的政策宣传、申报工作;

2.各中、高职院校负责具体本院校内宣传、学籍证明发放、申报工作;

3.对于上年度已经领取了"雨露计划"补助金的贫困学生,该乡镇(办、场)扶贫助学工作要落实到专人,打通每一位学生电话,提醒其及时申报,确保做到应补尽补、不落一户;

4.每个村要张贴申报公告,扩大政策知晓度。

    联系人:孟利    QQ:755057064    电话:13477793412

附件:

2018年雨露学籍证明.doc

咸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16号

     

                                 校资助中心

                               2018年3月20日

电话:0715-8897696

电话:0715-8897696

传真:0715-889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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