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保证我校新生注册的办理工作顺利进行,现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各系部学生不得重复学籍,初中未毕业学生不得注册中职学籍。
二、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制度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挂读”学籍。
三、加强电子学籍管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2018年新生学籍注册和日常学籍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电子学籍管理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以便及时处理学籍查重的申请工作。
四、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异动等操作要及时,不得超过一个月办理,确保学籍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坚持月报工作。
五、市教育局将成立学籍抽查工作小组对我校学籍开展不定期抽查,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的核查和申报工作,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六、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漏报、瞒报、挂读学生学籍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责任到人。
附件:1.关于成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学籍管理及新生注册工作责任书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8年11月14日
关于成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文件,保证我校学生录取、注册、毕业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领导批准,特成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易元红
副组长:毛三列
成 员:林 涛 汤 兵 刘慧英 黄 璟 林秀琼
各系部主任、学籍管理员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