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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团员统一佩戴团徽的通知
收录时间:06/10/2019  阅读次数:2573

咸职青发    【2019】13号

各系部团总支(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为了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的归属感,校团委决定,团员在校期间统一要求佩戴团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应了解团徽有关知识

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标志,是经党中央审定批准,于1959年5月4日“五四”运动四十周年之际,由团中央颁布。团徽的内容: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个字的绶带。团徽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二、团员应自觉佩戴团徽

1、每位团员应自觉佩戴团徽;

2、团徽应佩戴在左胸前,不得有他物遮住;

3、爱护、保管好团徽,若有遗失,及时补办。

三、校团委检查团徽佩戴细则

1、检查范围:全校共青团员。

2、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德育课时间对各团支部佩戴团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检查人员:校团委、各系部团总支。

4、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将作为评选优秀团总支(支部)的重要依据。

广大共青团员要从佩戴团徽做起,增强意识,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时刻牢记共青团员的光荣职责,勤奋学习,甘于奉献,充分展示我校共青团员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共青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委员会
2019年10月5日

电话:0715-889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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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15-889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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