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教育局《咸宁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方案》要求,为保障学校平安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范责任。
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经验主义,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尽职尽责,靠前指挥,以更加警觉,更加主动的工作状态,扎实落实好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
二、狠抓隐患整治,严控安全风险。
各部门从7月9日起至7月14日要切实落实以下7点刚性要求:
(一)各系部摸排学生离校到家情况,天津单招班立即停课放假,有序组织学生离校,并提醒学生注意回家途中交通安全。(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
(二)及时排查山体滑坡、泥石流、积水内涝等风险,提前设置警示标识,备好抽排水设备,明确避险转移路线和安置点位,不抱任何侥幸心理。(责任部门:总务处)
(三)组织排查清理学校显示屏、路灯、监控、宣传栏、广告牌、遮阳棚、外墙挂件、空调外机以及其他各类悬挂物、屋面瓦片等,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四)组织排查校舍、临时建筑物、围墙、体育设施等安全隐患,关闭门窗,疏通校园排水设施。校内体育场馆停止营运。(责任部门:总务处、学工处)
(五)所有校园在建工程、修缮项目、装修施工立即停工,全面加固脚手架、围挡、临时工棚等设施,清理面加固脚手架、围挡、临时工棚等设施,清理施工杂物、松散建材,切断施工现场水电气源,疏散滞留施工人员,台风预警未解除前严禁复工。(责任部门:总务处)
(六)加强家校联系,督促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做好家校联系,将台风防范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提醒学生台风来临期间不私自外出、不聚集、不参加户外活动,确保安全。(责任部门:学工处、各系部)
(七)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全校停课、放假,严禁聚集、外出。严禁学生滞留学校。学校要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师生做好自身防护。(责任部门:行政办、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
三、聚焦重点领域,抓实安全管理。
(一)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开展暑期家访、班级群线上提醒,重点叮守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好动贪玩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重点学生台账,落实“一人一专班、一日一提醒”。保持班级联络渠道畅通,班主任常态化对接家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持续推送溺水事故典型案例,反复宣讲防溺水“六不准”要求。(责任部门:学工处、各系部)
(二)严抓交通出行安全。针对暑期学生外出游玩集中的特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明确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严禁学生无证骑行机动车、超标电动车,坚决杜绝闻红灯、横穿马路、马路嬉戏、乘车不系安全带等意险行为。(责任部门:学工处、各系部)
(三)严守消防与居家安全。持续做好暑期校园消防安全管控,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清理疏通消防通道,动态清家长规范使用电器、燃气设备,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杜绝高空抛物、玩火等危险行为,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火灾逃生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责任部门:学工处、各系部)
(四)筑牢网络与反诈安全防线。深入开展暑期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使用电子产品,杜绝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自觉远离不良网络信息与非法群组。针对暑期招生录取关键期,指导学生和家长通过正规渠道查询等招生骗局,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教育学生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参与网络刷单、不充值陌生账号,严防网络诈骗、网络欺凌事件发生。(责任部门: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各系部)
(五)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暑假期间,依托家长、社区等,做好家庭教育,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落实好“一生一导师”制度,定期走访入户,消除无人管教的管理真空。(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
四、加强调度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各地每天下午17点前报送辖区内情况。(责任单位:行政办)
(二)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对各部门防范工作、隐患排查和值守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党办)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