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数据

教务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 旧数据-> 教务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中职部:

为了逐步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文件精神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鄂教职成〔2013〕2号)的要求,现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院校中职部)学生课程抽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为中心,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紧围绕培养较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的“技能型”人才目标,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的质量建设,努力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抽考对象

抽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院校中职部)在籍学生。参加抽考学生可根据抽考科目和考场设施情况分年级分专业全体参加,也可依据年级专业学生数按比例随机抽取一部分学生参加。按比例随机抽取的参考学生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

三、抽考课程

抽考课程主要为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和专业课程中的专业基础、专业技能课。

四、抽考内容及方式

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课抽考一般采取笔试方式;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一般采取现场操作测试方式。公共文化基础课程的抽考内容要依据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命题,注重文化基础知识在经济生产实践中的实用性,注重与学生所学专业有机地结合。

专业基础课抽考方式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采取笔试或现场操作测试。专业技能课抽考方式一般应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专业课抽考内容要注重抽查专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在专业基础、专业技能课的抽考中,要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即坚持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兼顾,以应用能力为主;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兼顾,以专业能力为主;专业课程内容与行业新技术兼顾,注意适当融入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确保抽考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抽考组织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课程抽考工作由省和市(州)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省级抽考工作由我厅委托省职教研究中心负责实施,市州级抽考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主要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院校中职部)学生的课程抽考工作,同时也可根据省厅教学质量监管监控工作需要,不定期地以市州为单位随机抽考市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课程,并进行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市州级主要负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院校中职部)学生课程的抽考工作,并对抽查学校的抽考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省级课程抽考考纲和测试标准由省职教研究中心制订颁发;市州级课程抽考考纲和测试标准由各市州教育局制订颁发。在制订课程考纲和命题时既要坚持课程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各地各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

六、抽考结果的运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课程抽考测试结果,是评价学校教育水平和相关课程、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确认学校创建示范性学校、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对历次抽考测试成绩合格的学校、有关单位和教师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连续抽考测试不合格的学校及专业,教育主管部门应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课程抽考,是教育主管部门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学校教育质量建设,提高学生知识素养和专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造条件,认真组织,确保学生课程抽考工作顺利进行。课程抽考所需经费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负担,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各地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