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职校发〔2015〕18号
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金焱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廖良政 党委副书记
潘志雄 党委副书记
庞旭刚 纪委书记
成 员:其他党委委员 校务委员 各处室、系部、党总支、支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庞旭刚同志担任,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会议、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并向上级纪委报告。
2.制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经常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建议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4.参加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5.按照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起草、印发、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文件材料。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做好上级纪委、校党委和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