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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学生科 :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 繁荣校园文化,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系部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以激发同学们的青春活力与集体精神,为崭新的中职生活描下绚丽的一笔。我们本着弘扬新世纪中职生的精神风貌,丰富阳光的人文气息,在广大师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同学各种才能的挖掘,以文艺活动的形式展示年轻一代对美的追求。进一步展现职教学子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院学工处决定举办2014年第二届“职教好声音校园十佳歌手”青春歌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优秀文化艺术 倡导现代文明新风  展示灿烂青春风采 塑造我校青年形象

二、参赛对象:全院各系部在校学生

三、比赛办法

初赛以系为单位,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复赛由学院组织,每系选拔5名优秀选手参加。复赛中按评分排名顺序选出15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决赛产生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最佳风采奖4名、优秀奖5名。

参赛可选取独唱、对唱、歌唱组合等形式。决赛选手必须着舞台服带妆上台,曲目必须要求积极健康向上。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

1. 时间:4月20日前各系部完成初赛

2. 地点:各系自定

(二)复赛与决赛:

1. 报名时间:4月21日上午10:00前各系部学生科向学工处上交参加复赛学生名单、曲目、伴奏曲。

2. 报名地点:学工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堃18064200666

3. 复赛时间地点:4月24日下午2:30  食堂三楼(仅选手和各系学生代表参加)

4. 决赛时间地点:5月4日下午2:30  (地点待定、全校学生参加)

五、纪律要求

1. 各系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赛。

2. 各系部必须进行初赛选拔后,方可推选手进入复赛与决赛。

3. 以系部为单位按时统一将报名表上交学工处。

望各系部认真落实组织好前期初赛、复赛报名组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按时高质量开展好本次活动。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