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诺如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点[2017]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办[2017]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传播,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传染病防控知识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勤晒衣被、勤洗手、勤换衣,咳嗽和打喷嚏时用袖子或纸巾捂住嘴鼻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
二、加强对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体温38℃以上,咳嗽、咽痛症状之一)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立即向各系部、各处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立即到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传染病,除住院外,本市学生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但要与班主任保持联系,每日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外地学生统一住学校临时设置的隔离室。患病学生由各系部自行管理。各系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员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避免遗漏患流感样症状的师生。
三、加强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特别是宿舍的卫生与通风,教室每一课间都要安排专人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四、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和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消毒,并且制度化。对患病学生的教室和宿舍必须进行彻底消毒处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彻底避免消化道传染病的发生。
五、任课教师严格遵守教学作息时间,课间督促学生多喝水、到室外活动。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在临床实习、见习的学生,按照教学医院的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
六、一旦有疫情发生,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如必须举行,尽量在室外举行;如在室内举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关防控措施。
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增强学生的自身免疫力,提高学生抵御疾病的能力。但雾霾天气应减少外出活动,必要时建议戴口罩出行。
八、坚持各系部专人晨检报告制度,一旦师生中有传染病症状或确诊病例要迅速报告疫情报告员,由疫情报告员汇总报送学工处(体卫艺科)。学工处(体卫艺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疾控中心沟通,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