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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们:

转眼到了8月中旬,2021年9月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的一批新生即将走入我校大门,在此祝贺2021级新生成功被我校录取,人生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开始,愿你们从此开启人生的新篇章,努力奋斗、砥砺前行,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一个有道德、有理想、有知识、有技能的好青年。在你们临行前,除了父母的叮咛和期望以外,在这里还要提醒你几件事,希望你们报到顺利,并预祝你们在我校生活丰富多彩:

一、开学时间

1、老生报到时间:9月1日医药护理系、机械系、高中部报到,9月2日电子系、汽车系、艺术系、农林系、旅游系。

2、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高中部;9月4日电子系、艺术系、汽车系、旅游系、农林系;9月5日医药护理系、机械系。

(此方案为初步方案,如遇疫情变化,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二、必备证件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2、初中毕业证原件;3、财务缴费发票原件;4、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见附件2);5、个人健康和其它事项诚信报告(见附件3)。6、咸宁市以外的低风险地区学生,需提供72小时之内的核酸证明。

三、报到流程

1、所有学生及家长须戴好口罩,在校门口排队接受防疫检查(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校。所有私家车不得入校,每名学生只能有一名家长陪同入校,学校提供免费校内摆渡车,学生和家长可以乘坐。

2、根据指引去往本系部报名区域查看自己所在班级(粘贴公示)。

3、寻找本班级所在位置,找相应班主任登记报名。

4、班主任分配寝室后,携带行李前往寝室安置。

5、报名完毕,根据班主任要求到班集合。

四、新生报名入学规定(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学校将不予接收报名)

1、初中未毕业或无初中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2、身体有纹身、危害生命安全的隐性疾病(如:癫痫、心脏病等)和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类疾病未康复的。学生入学报名须到学校现场填报个人健康诚信报告。未如实报告的,导致学生身体造成意外,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3、学生有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4、前期被我校开除学籍或者勒令退学处分的。

5、男生留有长发,学生有怪异发型、染发或穿着奇装异服的。

五、防疫要求

1、所有咸宁籍学生8月15号之前必须返回咸宁,自行居家观察14天;其他省市学生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所有学生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并填写身体健康监测表,有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班主任或招生老师报告,不得隐瞒延误。

2、根据国家政策,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所有年满15周岁的学生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未接种的学生,向班主任说明未接种原因。

3、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不返校,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或招生老师,同时按照当地防疫要求进行隔离检查。

4、认真阅读《个人健康和其它事项诚信报告》,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新生报到交通路线

六、交通路线

学校地址:咸宁高新区贺胜路职教园内。

(一)自驾车线路:

1、经京港澳高速:可在咸宁北高速出口下,沿桂乡大道直行,然后转咸安大道,至双创路直行3公里后,即到学校大门;

2、经蕲嘉高速:可在咸宁东高速出口下,行驶3公里左右,即至学校大门。

3、经咸通高速:在马桥高速出口下,沿东外环行使9公里左右,即至学校大门。

(二)公共交通线路:

温泉城区可乘坐3路公交车,咸安城区可乘坐7路公交车,即可到学校大门口。

七、注意事项

1、我校学生在校住读,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自行携带、也可到校购买,寝室床尺寸为2.0米长*0.9米宽,学生统一在学校食堂就餐,生活费自理。

2、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可随意进出学校。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文明学生十不准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我校学生日常行为十不准。

1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等)。

2、学生不准过分追求妆容(不准纹身、烫发、染发、留长指甲、浓妆艳抹、打耳洞、戴耳钉、戒指、项链,男生不准留长头发)。

3、不准穿奇装异服(除寝室外,不准穿背心、拖鞋、透明装、低胸装、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破洞裤、超短裙、睡衣等)。

4、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校园恋爱、侮辱同学(含校园欺凌、打架、携带管制刀具)。

5、不准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含微信、QQ出租倒卖)。

6、不准翻墙外出、抽烟(含电子烟)、赌博、打扑克、吃槟榔。

7、不准破坏公物(含花草树木)。

8、不准饲养宠物。

9、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锅、电壶、电磁炉等)。

10、不准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尤其是校外人员)。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学生体温健康监测表.doc

附件3:个人健康和其它事项诚信报告.doc